家有儿女,离婚父母的心理调适
夫妻离婚时子女倘若年幼,他们往往会以为:父母离婚是因为自己不好而造成的,内心十分恐慌。他们也常常幻想着父母能有破镜重圆的一天。父母离婚初期,其剧痛状态和情绪,使子女对自己未来的生活感到惶惑与恐惧,深怕在失去父母一方之后,自己又会被另一方遗弃,使自己变成孤儿。这些幻想和恐惧,必然会影响子女在父母离婚后的适应。关爱子女的父母,不应该把注意力全部放在自己的伤痛上,要从自我的陷阱中跳出来,关注孩子的需要。
一、为了帮助子女及早的适应环境,离婚后的父母应注意以下几点:
1.用简明、肯定的言词,对子女解释,父母离婚是因彼此无法相处,与他们的行为没有关系。
2.学习了解与同情子女伤心、失望和恐惧的情绪。告诉他们,自己能了解他们希望父母复合的愿望,然而世上有很多事是不完美的,也有很多事必须等他们长大后才能了解。同时也要很清楚地让子女知道,父母不会再复合了,让他们接受事实,早日适应。
以上这两点很可能被子女曲解或遗忘,父母需要重复说明。
3.不断在言语与行动上给予子女一些爱的保证,让他们清楚明白,无论父母间发生了什么事,仍会像过去一样的爱他们,绝对不会将他们弃之不顾。
4.让子女知道,他们将和自己住在何处,过何种生活,哪些事情会改变,哪些事情不会改变等。
5.告诉子女,离开的父亲(母亲)将会住在何处,如何与他(她)接触,双方会保持何种关系等。
6.单身父母离家上班或社交时,子女可能会产生“分离焦虑”。
因此,这些父母不妨早些起床,陪子女谈话、吃早餐,让自己的离开不会显得太仓促。离家时,一定要告诉孩子你何时回家,如此可增加子女的安全感。此外,在孩子睡觉前,安排一段时间陪伴他们,念床边故事给他们听,给予他们应得的关怀与注意。
7.倘若子女在家里或在学校里行为有问题,要让他们知道,你能了解他们因为父母离婚心中所受的苦,然而因为爱他们的缘故,你仍应该严格地管教,绝不可同情子女的遭遇,或因自己的罪恶感,就纵容他们。
溺爱子女是离婚父母最容易犯的错误。不严格管教,并在物质上和精神上过度补偿,不但会增加子女自怜的心理,养成任性的习惯,更容易造成子女长大后缺乏自制力、安全感。父母应该在子女小的时候,就培养他们责任感,并且借着严明、一致的赏罚,把外在的道德、秩序和行为的规范,内化到子女的心中。子女从小学会自制,长大后心中才会有安全感。
8.离婚后,父母双方在管教上仍要协调一致,免得子女利用父母的冲突,从中操控。例如,当孩子察觉到父母的管教标准不同时,会抱怨其中一方的管教,“爸爸不但不逼我做功课,还买了好多玩具给我玩,你老是骂我,又从不买东西给我……”。
9.离婚者应避免以子女充当彼此间的密探或传声筒,更不应以物质收买子女的心,要他们站在自己这一方去批评对方,使孩子成了父母间斗争的工具成为此彼仇恨下的牺牲品。在子女面前,绝对不要恶意批评另一方,免得双方都在子女面前失去威信。
10.离婚者不可漠视自己的需要,一厢情愿地为子女牺牲一切。想为子女牺牲一切,而完全漠视自己的需要,有时是逃避问题的借口,有时是出于自怜的心理,想透过爱“可怜的子女”来爱“可怜的自己”(换句话说,是把自己的需求投射到子女身上,以此方式来可怜自己)。漠视自己需要,有时甚至是出于惩罚自己与自暴自弃的心理。
把注意力和生活重心完全放在子女身上,而漠视自己的需要,很容易造成各种问题。首先,如果父母自身的心理需求得不着满足,如何有余力带给子女满足与快乐?芽此外,长期漠视自己心理需求的结果,常会在不知不觉中,对子女产生过高的期望,想要透过子女的成就,补偿自己过去得不着满足的心理需求,无形中带给子女极重的心理负担。
为了带给子女真正的幸福,父母必须不断地尝试与学习,在专顾自己和子女之间,找到中庸之道。
二、离婚一定对子女有害吗?
社会中一般人都相信,离婚对子女身心的发展绝对有害。在我们轻易接受上述一般人都信以为真的结论之前,让我们客观地来看看辅导学者对这个问题所做的研究。到目前为止,“离婚对子女是否有害”,仍是个极具争议性的问题。综观北美到2002年为止,对离婚子女的实证研究,心理学家华勒丝汀与马薇思·哈瑟林顿的研究被公认是最具权威的。这两位学者抱着极为严谨的态度,耗尽心力,对离婚子女做长期追踪的实证研究。
华勒丝汀自1971年就开始针对上百位离婚子女做详尽而深入的心理访谈,她持续追踪长达25年,看着这群孩子长大成人,对他们每人的身心发展有极为深入的观察与了解。二十多年来,华勒丝汀累积了极为丰富宝贵的临床资料,大约每过十年,她就提出一份综合报告,让学术界、治疗者,甚至整个社会对离婚子女的心态、挣扎或需求有多一些了解。
华勒丝汀发现,不管离婚在北美是多么正常的现象,周围有多少同学的父母也离了婚,这些受离婚波及的子女都难免自问:“为何这事会发生在我身上?”“为何一点也不考虑到我的痛苦?芽”这些孩子比其他小孩寂寞、绝望,觉得缺乏爱与保护,他们心中愤怒,却为了怕惹父母伤心或生气,而把这些感觉藏起来,导致长大后心中累积了许多愤怒。
这些接受长期追踪的离婚子女,呈现两个共同的特征。①对亲密关系既期待又怕受伤害。比常人更敏感,特别怕被人排斥、背叛或抛弃。②较缺乏承受失落的能力。在事业或人际上受挫、失败时,特别容易受伤。其他的心理影响包括缺乏自信,担心自己不够男(女)性化。而许多相貌、条件都非常出色,但父母离婚的女性,竟然因低落的自我形象而“下嫁”条件比她们差很多的配偶,婚后的生活也相当不理想。此外,她发现离婚子女也较缺乏成就动机,有较高的酗酒、吸毒与犯罪率,也有不少人不敢生小孩,惟恐将来子女会遭受像自己一样痛苦的命运。
离婚子女对冲突特别敏感,“心里怕怕”的现象也在其他实证研究中得到证实,心理学家发现离婚子女平均在社会与心理的适应上,的确比常人有更多的挣扎。
这样说来,是否父母一旦离婚,子女绝对会受害,一辈子没救了呢?答案并不一定如此。哈瑟林顿博士研究了将近1400个离婚家庭与其中大约2500名离婚子女,虽然她没像华勒丝汀对离婚子女做那么深入的面谈与了解,然而她对其中一些个案,也追踪了将近30年。她虽然没像华勒丝汀对每一个案花了那么多的时间,但她样本的“量”却远远超过华勒丝汀。哈瑟林顿研究的着眼点与华勒丝汀不太一样,研究结果也大相径庭。
哈瑟林顿指出:对75%至80%的子女而言,父母离婚并没有给他们带来永久性的伤害。一般而言,绝大多数的子女在父母离婚两年后,都适应了,走上康复之路。她进而指出,对某些子女而言,与其让他们留在父母经常冲突,充满烽火的家中,还不如让他们在单亲的爱中长大,心理发展会更健全些。
除了哈瑟林顿之外,还有一些研究报告指出:离婚前家庭的气氛比离婚这件事本身,对子女身心的发展有更不良的影响。除非父母双方愿意努力改善婚姻关系,并寻求专业辅导,要不然为了子女而勉强在一起,让子女一直在父母明争暗斗的夹缝中求生存,对子女不见得有好处。有位学者指出:“离婚能帮助子女从紧张而痛苦的家庭状况中得到解脱。”另一位学者则指出:“离婚能促使子女成熟,对婚姻抱持较实际的态度,较不会用童话式的幻想过度美化婚姻。”
到现在为止,“离婚会造成心理疾病与子女犯罪”这个假设,仍没有获得足够的证据支持。
三、预期心理造成偏差行为
的确,在少年罪犯和精神病患当中,有不少人的父母离婚。然而,我们却没有证据断言,离婚就是导致这些问题发生的主因。有许多父母离异的子女,长大后身心健全的程度,绝不逊于常人。以华勒丝汀与以哈瑟林顿为首的两群研究结论,看似矛盾却各有其道理。我认为另一群知名学者Booth与Amato1998)历时15年,在全美追踪了471位个案,可以为上述两派的矛盾提供不错的解释,离婚发生在高冲突婚姻时(例如有家庭暴力或白热化争执),对子女可以有“两害权其轻”的好处。他们的研究也指出,在美国大约有2/3的离婚是发生在值得被努力挽救的低冲突婚姻(夫妻并非水火不容,只是彼此厌烦,不再有爱的感觉)。
我个人觉得,离婚是件不幸的事,不到绝对必要(病入膏盲,无可挽回,例如婚姻暴力,或天天活在恐惧之中)时,不该轻言离婚。我也相信,离婚对夹在父母中间的子女而言,必然是件极为痛苦的事。然而,如果我们不假思索地相信:“离婚必然对子女有害”,这个想法,即会造成不良的后果。因为,这些父母离异的孩子,可能因为别人期望(认为)他们会有问题,需要被特别保护和补偿,而开始期望自己会产生问题,以为自己真的不正常。长期以为自己有问题的结果,最后使他们真的产生偏差行为。这种“别人期望你不正常”,最后你“真的变得不正常’的现象,心理学上称为“自我实现的预言”,在社会中相当常见。
无可讳言地,离婚是个危机,可能会伤害子女身心。然而,只要处理得当(帮助他们接受事实,建立正确期望,鼓励他们好好成长,自求多福),离婚的危机可以变成转机,帮助子女身心发展,使他们在待人接物上更为成熟,并且对自己将来的婚姻,更加谨慎。为了保护子女身心的健全,请特别留意前面所提及的“离婚父母应留意的十个事项”。
(本文根据黄维仁《窗外依旧有蓝天——婚姻关系的经营与医治》编辑整理 转载请注明出处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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